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加强科技支撑
科技日报记者 孙瑜 10月21日,湿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所作的保护关于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法执法检湿地保护修复科技保障不足,查报撑建议加大保障力度,告建加强科技支撑。议加 今年6月至9月,强科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技支报告指出,湿地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湿地保护法,保护准确把握立法目的法执法检,践行保护优先、查报撑严格管理、告建系统治理、议加科学修复、强科合理利用立法原则,执行各项法律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27个省(区、市)制定了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各地出台省级配套制度83项,湿地保护步入法治化新阶段。湿地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8处、达到82处;国家重要湿地29处,拟新增47处;新增省级重要湿地92处,达到1090处。 报告指出,地方普遍反映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面临科技支撑薄弱和专业人才缺少等问题。湿地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科学支撑力量明显不足,湿地保护基础性研究滞后,湿地保护修复技术较少,湿地生态功能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修复方案科学性有待提高。湿地修复科学性还需加强,部分湿地修复项目缺乏系统论证,有的修复方案缺乏科学论证,有的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不够。 报告建议,强化支撑保障,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增强湿地生态自然修复能力,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统筹协调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资源,改善河湖连通状况,促进湿地生态系统治理。 报告建议,提升湿地保护修复科学性。建立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定期评估和预警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科学研究,科学编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科学开展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定期评估。 报告提出,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素养,发挥湿地自然教育功能,广泛搭建湿地科学探索、人与自然互动平台,运用多种方式让广大群众亲近湿地、体验湿地、认识湿地,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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