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立学位法:用AI代写学位论文等或被撤销学位证
学位法草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拟草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立学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位法位论文入学资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写学学位以及学位授予单位非法授予学位等行为,或被规定了相应的撤销法律责任。 草案共7章40条,国拟包括总则、立学学位管理体制、位法位论文学位授予权的写学学位取得、学位授予条件、或被学位授予程序、撤销学位质量保障与监督、国拟附则。立学 草案明确,位法位论文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的;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草案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学位授予条件方面,草案要求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需要达到相应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水平,名誉博士学位获得者需要在特定领域作出贡献;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在法定学位授予条件基础上,制定学位授予具体标准。 在完善学位授予程序方面,草案规定,申请学士学位,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查,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通过同行专家评阅、答辩等程序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核,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草案还明确,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学位申请人对有关学位授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又又又胖了?节后这样吃 给肠胃“放个假”
- 水利部:加快推进国家水网建设成效显著
- 全新一代蔚来EC6正式亮相 9月15日公布价格
- 《海南植被志》为观察海南植被提供“超清视角”
- 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种业振兴
-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
- 新型凝胶装置能将炎热空气转为饮用水
- 湖北高档数控系统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启动
- 短道赛场激烈角逐 “冰上尖刀”刃锋闪亮
- 青海首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挂牌运行
- 我国首个基于流域水风光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的联合创新中心成立
- “全国文化中心建设2022年度十件大事”评选结果正式发布
- 新春走基层丨清洁能源守护 炭厂村的团圆年
- 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丨王上村:乡村振兴的“杨陵样板”
- 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任务完成72%
- 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9%
- 简易方法延长锂金属电池寿命,只需耗尽电量并静置几小时
- 青岛即墨:盐碱田水稻喜获丰收
- 韩电池企业加快在美组建供应链
- 心系一粒种 “京”牌种业亮相种业大会
- 搜索
-